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务科研处处长和旅游分院院长。
一、人选条件
(一)教务科研处处长
1.熟悉高职教育政策,对高职教育教学改革有研究与思考,对高职教学管理能提出建设性方案;
2.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改课题或在CSSCI期刊发表专业论文的经历;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公文写作能力;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吃苦耐劳;
5.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硕士及以上学位(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学历条件);
6.有不少于三年的高职院校教务部门或分院(系、部)中层副职及以上的工作经验;
7.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有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或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旅游分院院长
1.熟悉高职教育政策,对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有思考与研究;
2.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旅游类课题或在CSSCI期刊发表专业论文的经历;
3.有本专业五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有三年以上高职院校中层副职及以上工作经验,或六年以上旅游专业带头人工作经历;
4.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公文写作能力;
5.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吃苦耐劳;
6.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硕士及以上学位(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学历条件);
7.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有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或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待遇
1.解决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有的待遇;不要求解决事业编制的,年薪面议。
2.提供校内单间寝室作为暂住周转房;
3.根据《舟山市人才引进和激励办法》享受安家补贴、政府津贴和财政奖补等政策;
4.根据《舟山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享受公共租赁房周转、购房补贴等政策;
5.根据《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享受购房优惠及租房补贴等政策;
6.解决子女就学,妥善安排家属就业问题。
有关舟山市人才引进激励政策文件详见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工作信息网人才政策栏:
http://www.1000rc.gov.cn
三、应聘方式
(一)来人、来函或E-mail联系均可。
(二)应聘者需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者简历;
2.应聘者五年来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目录;
3.受聘后的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待遇要求。
联系 人:胡炳波、钱敏
联系电话:0580-3661807、13305803029、0580-3660167
电子邮箱:
zslyjk@126.com
学校网站:
www.zsthc.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学院路99号
邮政编码:3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