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筹)委员会
关于设置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舟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舟编〔2014〕10号)、《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机构设置及岗位职数调整方案》(舟旅健院党发〔2014〕5号)和舟委干〔2014〕10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筹建实际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设置以下党组织,具体如下:
旅游分院党总支;
健康分院商务系党总支;
中职部(对外称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党总支;
机关党总支;
公共教学部直属党支部。
党总支可下设若干党支部。
中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筹)委员会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