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7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合作校外教学点实际,经过对现有7个校外教学点的全面梳理、排查与整改,学校对每个站点撤销、保留或整改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理由。经过学校2023年第2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同意对符合站点设置条件的7个校外教学点实施保留,详情请见附件。
为增加工作透明度,决定对拟备案教学点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9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580-3015711。
附件: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情况一览表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