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人才类别 |
住房保障 |
财政奖补 |
| 1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与其相同层次的国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
免费获赠面积2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工作满8年无偿归其所有 |
享受安家补贴100万元,享受每月1万元政府津贴 |
| 2 |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点学科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国家级重点人才 |
申请120平方米左右公共租赁房作为周转住房;享受90万元购房补贴 |
享受安家补贴60万元,享受每月5000元政府津贴 |
| 3 |
省特级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和省“千人计划”专家等省级重点人才 |
申请120平方米左右公共租赁房作为周转住房;享受70万元购房补贴 |
享受安家补贴40万元,享受每月3000元政府津贴 |
| 4 |
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等重点人才 |
申请120平方米左右公共租赁房作为周转住房,享受70万元购房补贴 |
享受安家补贴30万元,享受每月2500元政府津贴 |
| 5 |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
申请90平方米左右公共租赁房作为周转住房,享受40万元购房补贴 |
享受安家补贴10万元,享受每月1200元政府津贴 |
| 6 |
入选舟山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和海洋经济高端科技创业领军团队的领衔人员 |
申请60或100平方米左右公共租赁房作为周转住房;享受30万元购房补贴 |
全额奖励领军人才或团队带头人在3年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
| 7 |
具有副高职称且40周岁以下人员,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
申请90平方米左右公共租赁房作为周转住房,享受30万元购房补贴 |
享受安家补贴5万元 |
| 8 |
与海洋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年薪在25万元以上的技能型人才、35万元以上的技术型人才和80万元以上的管理人才 |
申请60平方米左右公共租赁房作为周转住房,享受30万元购房补贴 |
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予以奖励 |
| 9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申请60平方米左右公共租赁房作为周转住房,享受30万元购房补贴 |
享受安家补贴10万元,享受每月1000元政府津贴 |
| 10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申请25平方米左右公共租赁房作为周转住房,婚后可增加至60平米,享受15万元购房补贴 |
|
| 11 |
“211工程”、“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申请25平方米左右公共租赁房作为周转住房,可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