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竞赛]关于举办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1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分院(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培养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促进青年教师成长与发展,同时也为全体教师交流经验提供一个良好平台。根据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11月23日-11月30日举办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竞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1.为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素质和教学能力,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创造一个提高教学业务与能力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引导、激励教师立足岗位,潜心钻研,站好讲台,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2.考核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水平,检验2015年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工作的成果。
二、组织部门
本次教学技能比赛由教务科研处、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比赛办公室设在教务科研处。
三、参赛对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四、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两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权重分别为20%、80%。
(一)教学设计要求
1.参赛课程教学大纲的复印件8份;
2.参赛课程教学设计的纸质汇编本8份,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
(二)课堂教学要求
课堂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话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参赛教师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
五、比赛实施程序
本次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分院选拔阶段(11月23日至11月25日)
选拔赛由各分院(系、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其中,2015年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20名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必须参与选拔比赛,比赛表现和结果将作为对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工作的考核依据。
分院(系、部)应要求符合参赛条件的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院选拔比赛。分院选拔赛以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为主要比赛形式,可以结合平时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在选拔赛的基础上,各分院(系、部)推荐教师参加校决赛,名额分配:旅游分院3名,健康分院2名,商务系2名,公共教学部3名,各分院(系、部)推荐名单中必须包含至少一位2015年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推荐教师名单请于11月25日下班前报至教务科研处。
(二)学校决赛阶段(11月30日)
所有参赛教师比赛前一天抽签确定本人的参赛顺序,并将参赛所需的材料报送教务科研处。
决赛授课形式为课堂教学,不安排学生听课,但会组织教师观摩。
此次比赛结果依参赛者得分高低评出获奖等次。根据决赛名次学校将对获奖参赛者予以表彰与奖励。
七、评审办法与奖励
(一)学校决赛评审标准参照《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决赛评分项目表》(附件2);
(二)本次比赛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八、其它要求
各分院(系、部)须高度重视此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进行思想动员,鼓励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积极参加。认真组织好参赛教师的选拔、培训、提高工作,使选拔出来的参赛教师切实能代表本分院(系、部)最突出的教学水平。
 
                  教务科研处、组织人事处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