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夏令时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分院(系、部):
根据学校安排,五一假期后实行夏令时作息时间。具体安排如下(也可参见校历卡):
一、上午
上午作息时间不变。
二、下午
1.第五节上课时间13:40----14:20。
2.第六节上课时间14:30----15:10。
3.第七节上课时间15:20----16:00。
4.第八节上课时间16:10----16:50。
三、晚上
1.第九小节上课时间18:30----19:10。
2.第十小节上课时间19:20----20:00。
烦请各分院(系、部)提醒所有教师与学生,尤其是外聘教师,今日起务必按以上作息时间上下课。
特此通知。
教务科研处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