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系、部):
为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17届毕业生。
二、审核前提
各教学单位按照相应人才培养方案,于5月18日前将所有开设的课程(含实验、实训、实习类课程)学生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毕业实习信息录入实习平台。
三、审核依据
人才培养方案;《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办法》(舟旅健院发〔2015〕36号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等。
四、审核内容
1.学生是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以及大学生综合素质养成学分等内容。
2.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考核合格,并通过毕业鉴定的,拟毕业;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拟结业。
3.利用青果高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学生成绩,计算毕业生所学的各类课程的学分情况,并与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进行逐一核对。对个别因学籍异动(留级、休学、转专业、转学、赴外校交流生等)毕业生进行“一对一”的独立核对。
4.请各分院(系、部)根据2017届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高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学生成绩档案表成绩(登录教务系统后,进入“学生成绩”→“有效成绩”→打印“学生成绩档案表”),核对无误后打印(打印格式:A4横三,一式三份)。并将打印出来的学生成绩档案表分发给每位学生核对,核对无误后,务必请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分院(系、部)、教务处盖章。
5.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登记表。各分院(系、部)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逐一核对学生填写的各类课程模块完成情况是否属实,并确定不及格课程、重修课程和未满足毕业要求的课程类型及学分,同时还要对学生违纪处分情况、缴费情况进行逐一核实。
6.各分院(系、部)填写《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名册》,经各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于5月31日前送交教务处。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送交
1.各分院(系、部)请在5月31日前完成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以电子文档发教务处陆凤凤老师。
2.各分院(系、部)需送交的毕业资格审核材料清单如下:
(1)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名册
(2)毕业审核汇总表(表格分为“**分院(系、部)毕业审核汇总表)”(含四个工作表)。
(3)拟毕业学生名册
(4)拟结业学生名册
(5)学生成绩档案表(一式三份)
六、申请延长学制
截止2017年5月31日,不及格课程多于8门,应当申请延长学习时间。拟延长学习时间的学生应当在毕业前两周向所在分院(系、部)申请,各分院(系、部)汇总送教务处审批,延长学习时间以学年为单位,但最长年限为标准修业年限+2年。
七、
工作要求
1.各分院(系、部)要对2017届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和审核,特别对留级、转学、休学、复学、转专业、参军、赴校外交流、更名等曾有过学籍异动或基本信息变更的学生要进行认真细致地核对,确保做到准确无误。
2.提交的毕业资格审核材料,必须填写规范,内容准确,材料齐全。留级、转学、休学、复学、转专业、参军等学生尚未补修的课程及学分,课程名称应分别在《不及格学生名单表》、《不及格学生课程细目一览表》中体现。
3.各分院(系、部)教学负责人应严格把好审核关,认真审核教学秘书提供的书面审核材料,并在审核人处签字,同时加盖各分院(系、部)章。
4.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量大、面广、内容多,也是毕业生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涉及每个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希望各分院(系、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操作,按时、保质保量做好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教务处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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