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学生业余党校管理办法
一、组织体系
1.学生业余党校由学院党委直接领导,党委书记担任校长,学院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校长,中层相关部门(单位)的党务负责人担任副校长,办公室挂靠组织人事处。团委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担任班主任,班委在班主任领导下开展具体的班务工作。
2.根据规模情况设若干班级,下设小组。每班设正、副班长各1名(兼任小组长)。正、副班长负责本次业余党校的各项管理工作;各小组长具体负责本小组的考勤、纪律、学习、活动管理。
3.班长负责业余党校日常工作管理。监督、核实、上报各小组考勤情况,对参训学员有违纪行为的,要及时做好记录和通知当事人核实;副班长负责联系业余党校的教学活动,提前一天与任课老师联系与提示;对课程的变化与调整,及时与各组长联系,保证正常的党课教学秩序。
二、教学安排
1.采用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的由东方治主编的《大学生入党培训教材》一书。以课堂授课为主,兼以视频、小组讨论、社会实践和心得交流等形式。
2.本期党校课程共安排教材授课5次,小组讨论1次,视频学习1次。
三、考勤与纪律
1.培训期间实行点名考勤制,参训学员应提前5分钟到教室。
2.学员要妥善处理培训与日常课程的关系,学员因病或其它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由组长到班长处领取,填写后取得班主任同意。一式两份,一份由班主任老师存档,一份交至小组长处。
3.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请假者,扣5分/次。
4.若学员遇紧急事件未能提前请假,需要电话联系班主任老师,征得同意后方可,并及时补上书面请假条。
5.上课期间学员要关闭手机或开到静音,认真听课、做好笔记。违纪使用手机的,扣5分/次。迟到者,扣5分/次。
四、毕业与考核
1.成绩评定:理论考试、纪律考核、课后作业和小组讨论报告组成。理论考试分占60%;纪律考核分占20%;课后作业分占10%;小组讨论报告占10%。
2.课后作业迟交一次扣2分,不交一次扣5分;
3.理论考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其余各项成绩合格者发给业余党校结业证书。
五、奖惩机制
1.对于党校培训期间表现突出的,学校将根据各方面考核评出优秀学员,比例初定为20%左右。
2.有下列情形者,将取消党校学员资格:学员在党校培训学习期间受到学校处分的,自动取消党校学籍,不得继续参加学习;旷课者取消党校学籍;学员请假2次或累计迟到3次,则取消本次培训资格,视情况决定是否留至下期培训。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学生业余党校校务委员会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