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党员清单式管理积分化评价办法(试行)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党员清单式管理积分化评价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根据《党章》、《准则》和《条例》要求对党员开列清单、设项定分、积分管理、争先创优,努力实现党员管理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巩固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提升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教职工中的共产党员。学校副县处级及以上校领导(含相当职级)按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求进行考核。
三、清单及积分
清单式管理积分化评价以年度为周期,采用一季一评、一年总评、长效类比机制。
清单包括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每完成一项正面清单均可得相应积分,每触犯一项负面清单均扣除相应积分。清单和积分每季度认定、统计和公布一次,由学校组织部门负责。
(一)正面清单及积分
1.参加“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2分、支部委员会1分、党小组会2分、党课4分,最高8分。
2.按时足量缴纳党费,每次2分。
3.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每次2分。
4.参加“党员走寝、师生连心”活动,每次5分,最高30分。
5.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2分。
6.参加党员先锋指数考评,2分。
7.参加志愿者服务,每次5分,最高15分。
8.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言献策,入选每季度“旅健好主意”,每条2分。
9.积极参加党务系列活动,每次2分;参加活动获奖的另行加分,获市级等级奖分别得5、7、10分,获省级等级奖分别得8、10、15分,获国家级等级奖分别得12、15、20分;获市、省、全国等级奖以下的相应得2、5、8分。
10.撰写学习体会2000字以上,每篇2分,最高6分。
11.参加各级党组织安排的政治学习、教育培训等活动,每次2分 。
12.其他可申请加分的项目,经个人申报,组织部门比照以上清单认定后予以积分。
(二)负面清单及积分
1.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学校形象的不当言论或信息的,每次扣10分。
2.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每次扣10分。
3.不孝敬父母或有违家庭美德的,每次扣10分。
4.因自身原因导致邻里纠纷的,每次扣10分。
5.参与上访及非法集会的,每次扣10分。
6.被通报批评的扣10分。
7.其他违反道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扣分。
8.组织迷信活动、组织上访或非法集会、参加邪教组织、酒驾、毒驾,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党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党员清单管理积分评价资格。
四、评定程序
(一)学校组织部门专门印制《党员清单式管理积分化评价记实本》(下称《记实本》)和《党员清单式管理积分化评价报告单》(下称《报告单》),分别作为党员学习、参加组织生活的专用记实本和季度报表。
(二)每季度末,党员根据完成正面清单和触犯负面清单情况填写《报告单》报送所在党支部,所在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将《记实本》和《报告单》一并报送学校组织部门。
(三)学校组织部门采用交叉对口审核的办法,组织对《报告单》进行核准。
(四)学校组织部门对每位党员的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在校内公示3天,党员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组织部门反映,学校组织部门应在3天内予以答复或更正。
(五)公示结束后,学校组织部门将积分情况报学校党委审定并正式公布。
五、积分运用
(一)积分排序作为各级各类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党员评价、评优推先、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作为教师专业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
(二)所在党(总)支部党员的总积分作为组织部门评价该党(总)支部先进性、党建工作规范化和从严治党工作有效性的主要依据。
(三)学校组织部门在校内宣传橱窗和大屏幕设党员光荣榜,每季度积分最高的10名党员和人均积分最高的3个党(总)支部,作为季度标兵上榜公布,广泛宣传。
(四)学校组织部门每季度向积分最高的10名党员赠送相关业务书籍,并安排一次党建工作学习交流活动。
(五)对积分最低的5名党员,学校组织部门要会同所在党(总)支部具体分析原因,并帮助其制定提高积分的有效措施。
(六)被取消党员清单式管理积分化评价资格的党员,由党组织对其进行专题教育帮助,改正错误后,经申请同意后方可重新获准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将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党(总)支部要切实把“党员清单式管理积分化评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大舆论宣传。宣传部门和各党(总)支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党员清单式管理积分化评价”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广大党员保持先进、争做先进的内动力。
(三)不断探索创新。要加大创新力度,研究解决“党员清单式管理积分化评价”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不断完善丰富“党员清单式管理积分化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四)注重工作结合。要将“党员清单式管理积分化评价”工作与促进学校发展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工作相结合,与“党员走寝、师生连心”工作相结合,努力提升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水平。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2017年第( )季度党员清单式管理积分化评价报告单
附件
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2017年第( )季度党员清单式管理积分化评价报告单
姓名:
| 类型 |
序号 |
清单内容及评分标准 |
积分 |
备注 |
正面
清单 |
1 |
参加“三会一课”,其中支部党员大会2分、支部委员会1分、党小组会2分、党课4分,最高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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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按时足量缴纳党费,每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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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每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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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参加“党员走寝、师生连心”活动,每次5分,最高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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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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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参加党员先锋指数考评,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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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参加志愿者服务,每次5分,最高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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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言献策,入选每季度“旅健好主意”,每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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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积极参加党务系列活动,每次2分;参加活动获得奖项的另行加分,市级等级奖5、7、10分、省级等级奖8、10、15分、全国级12、15、20分。市、省、全国等级奖以下分别2、5、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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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撰写学习体会2000字以上,每篇2分,最高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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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参加各级党组织要求组织的政治学习、教育培训等活动,每次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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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其他认为需要加分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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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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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学校形象的不当言论或信息的,每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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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每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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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不孝敬父母或有违家庭美德的,每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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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因自身原因导致邻里纠纷的,每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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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参与上访及非法集会的,每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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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被通报批评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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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其他违反道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视轻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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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组织迷信活动、组织上访或非法集会、参加邪教组织、酒驾、毒驾及被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党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去除党员清单管理积分评价行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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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党支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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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积分 |
本季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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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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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部
门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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